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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财政局建立社保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宿豫区社保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账不管钱、管钱不花钱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一整套社保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具体做法是:

一是收入管理方面:区财政部门会同区劳动管理部门一起制定当年度的保险费征缴计划,以政府文件下达给区地税部门,区地税部门根据保险费征缴计划,积极组织征缴,征收保险费及时、足额地缴存财政专户。区财政部门对保险费收入及时入账,按期记账核算,在每月月末编制收入报表,给相关部门提供财政专户收入数,一方面进行收入对账核对,另一方面便于了解收入进度,及时地加大征缴力量,确保全面地完成保险费征缴任务。

二是支出管理方面:每月由劳动部门的保险经办机构据实提出支付各项社保基金的用款计划,经财政局社保科审核合格后开具拨款通知书,报经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审批同意,局国库科方可拨款。基金拨付到保险经办机构支出专户,由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在每月末,财政部门编制支出报表,提供给相关部门。同时要求保险经办机构在次月的5日前进行支出数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三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实行定期对账制度:撤销地税部门所有的过渡账户,财政部门为代政机构设立一个社保基金收入专户。要求每月进行对账,社保经办机构收入户、支出户基金余额要与银行存款对账单金额核对一致,财政专户基金余额财政、银行、地税、劳动四方的数据核对一致,并附对账的原始凭证资料。对账工作安排在次月5号,发现账银、账账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属结账时间不一致,应编制未达账项调整表,及时调整账务;发现侵占、截留、挪用社保基金等违规违法现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追回资金,并将当事人送交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四方对账,加强对基金收支结余的有效监管,真正做到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及时了解基金的运行及结余的安全情况,有效地防止了基金被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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