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财政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实现财政工作持续、高效运转,依照宿豫组发[2009]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财政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以竞职方式选拔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竞争职数
1、乡镇财政所职位:科员正职职位9个,副职职位4个;
2、局机关行政和局属事业职位:科员正职职位6个,副职职位2个。
二、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全区财政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3、恪尽职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拟任职位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化专业知识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勤政,遵纪守法;
5、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竞职条件及资格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竞职科员正职职位的,必须具备副职职位资历;竞职科员副职职位的,必须从事财政工作3年以上;
2、竞职财政所和局属事业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竞职局机关行政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职:
1、不符合党政纪律、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2、受党、政纪处分或业务上受系统内通报批评的,按规定不宜任职的;
3、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竞职条件和职数:
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职数、竞职条件、程序与方法等。
(二)公开报名:
1、凡符合条件的同志,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办法组织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明;
(4)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三)工作程序:
1、局党组按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出竞职通知。
2、民主测评和考察。
3、笔试。竞职人员进行集中统一考试。
4、职位测试。竞职者对拟竞职位写出书面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
5、财政资金管理案例评比。对已完成的案例进行评分。
6、局党组票决。按照笔试成绩占30%、测试成绩占30%、财政案例评分占10%,民主测评占30%,计算出每个竞职者的综合得分,局党组根据竞职者综合得分和组织考察情况,票决确定任职初步人选。
7、任前公示。局党组对任职初定人选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8、决定任用。公示结束后,局党组将《干部任免审批表》报经区委组织部确认备案后,正式行文任免。
(四)笔试时间:
2010年7月10日上午8:00-11:30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层干部竞职上岗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成立中层干部竞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张先军同志任组长,杨宁、张志刚、周业齐、王辉东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业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中层干部竞职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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