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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财政系统中层干部竞职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财政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实现财政工作持续、高效运转,依照宿豫组发[2009]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财政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以竞职方式选拔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具体方案如下:

一、竞争职数

1、乡镇财政所职位:科员正职职位9个,副职职位4个;

2、局机关行政和局属事业职位:科员正职职位6个,副职职位2个。

二、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全区财政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3、恪尽职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拟任职位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化专业知识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勤政,遵纪守法;

5、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竞职条件及资格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竞职科员正职职位的,必须具备副职职位资历;竞职科员副职职位的,必须从事财政工作3年以上;

2、竞职财政所和局属事业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竞职局机关行政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职:

1、不符合党政纪律、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2、受党、政纪处分或业务上受系统内通报批评的,按规定不宜任职的;

3、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竞职条件和职数:

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职数、竞职条件、程序与方法等。

(二)公开报名:

1、凡符合条件的同志,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办法组织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明;

4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三)工作程序:

1、局党组按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出竞职通知。

2、民主测评和考察。

3、笔试。竞职人员进行集中统一考试。

4、职位测试。竞职者对拟竞职位写出书面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

5、财政资金管理案例评比。对已完成的案例进行评分。

6、局党组票决。按照笔试成绩占30%、测试成绩占30%、财政案例评分占10%,民主测评占30%,计算出每个竞职者的综合得分,局党组根据竞职者综合得分和组织考察情况,票决确定任职初步人选。

7、任前公示。局党组对任职初定人选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8、决定任用。公示结束后,局党组将《干部任免审批表》报经区委组织部确认备案后,正式行文任免。

(四)笔试时间:

2010710上午800-1130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层干部竞职上岗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成立中层干部竞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张先军同志任组长,杨宁、张志刚、周业齐、王辉东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业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中层干部竞职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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