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掌握我区会计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加强会计资源管理,现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宿豫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清理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请各单位财务负责部门认真做好会计从业人员的清理登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填报要求及时填写相关信息,做到内容完整,信息准确,不重不漏,区财政局将对此次登记工作纳入会计工作考核,各单位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电子档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好后发送至syczj@126.com)报送区财政局102室(电话:84465537)。
宿豫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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