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我局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集中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的开展,有力推动了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学习大会上,学习实践办公室成员戴浩同志详细介绍了沈浩同志生前先进事迹。沈浩于1964年出生于安徽省萧县圣泉乡孙秦庄,是安徽省财政厅派驻小岗村的选派干部,任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据相关媒体报道,沈浩自2004年到小岗村工作以来,为小岗村的发展兢兢业业,先后为村里修了公路、为村民集中新盖了住宅楼,并在村里成立了大包干纪念馆,发展旅游业。他处处为村里谋规划、办实事,大年三十还泡在村里,几年来一直租住在村民家中。2006年底,沈浩在小岗村任职三年届满,村民强烈要求把沈浩留下来,二十多年前集体按下手印的故事再次在小岗村发生。村民派了多位代表,按下手印到安徽省组织部、财政厅要求沈浩留在小岗村,再带领他们干三年。
2006年,小岗村跻身2005年度“全国十大名村”,2007年初,小岗村被授予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点称号。不幸的一天发生在2009年11月6日凌晨,沈浩同志终因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一线。胡锦涛在批示中对沈浩的去世表示沉痛悼念,对沈浩的亲属和小岗村村民表示亲切慰问。
听完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全体人员不约而同地鼓掌,无不为他的感人事迹深深感动。局党组主要领导明确提出,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沈浩精神,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坚定信念,践行宗旨,甘为公仆,始终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对待名誉、地位、金钱、权力、苦乐、生死等人生基本命题,在岗位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推崇淡泊名利的高风亮节,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升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干事创业的时代洪流中去;要树立正确的幸福观,领会幸福真谛,懂得感恩才能感受幸福,辛勤劳动才能创造幸福,承担责任就是谋求幸福。
大会后,局迅速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要求各科室立即明确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沈浩先进事迹列入重点工作,争做群众满意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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