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页  
    您的位置:首页>> 办事指南>> >>阅读页
 

关于印发第二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二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通知

财建[2009]27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并签订《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生产企业协议书》,其相关车型可以纳入到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范围;《财政部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247号)明确,总质量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纳入到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范围。据此,现印发第二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本通知(连同附件)尽快落实到乡级财政部门。

  

附件:第二批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 

点击下载:

http://jjs.mof.gov.cn/jinjijianshesi/zhengwuxinxi/zhengcefagui/200906/t20090625_171847.html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相关信息>>
宿豫区财政局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06-21]
宿豫区财政局党务预公开制度 [06-21]
宿豫区财政局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06-21]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就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调整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02-05]
 
 
Copyright 2003 cz.suy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27-84391080 Email:clzjsyx@yahoo.com.cn
建议使用:1024*800分辨率,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宿迁市沃尔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