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文件、报刊、杂志等都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遗弃、丢失、损坏,要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年初做好上年度各种文件的收集、立卷工作。
二、来文、发文及各种资料都要登记、分发,私人不得自行拆封或带走,来文应及时登记交局长签阅后,分发给承办单位并严格履行签收手续,年终由各股室将文件材料统一归档、装订保存。
三、文书档案应分类准确,及时装订,整洁美观,妥善保管。
四、局内每年年初组织对上年档案归档工作检查,保证档案管理规范化。
五、严格履行档案资料借阅手续,借阅时必须登记签字,明确归还期限,归还时要严格履行验收、结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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